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中心拟对4名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为零且封存时间满12个月、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的个人账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第三方对此存在异议的,请在2023年12月21日前至中心归集科办理汇缴、补缴、转移或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或通过函件方式向中心(函寄:兰考县兴兰大道1号财政局一楼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未办理或期满无异议的,由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办理零余额注销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371-26996601。
特此公示。
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序号 | 姓名 | 证件证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冲 | 410527********585X | 河南隆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 | 刘*贤 | 410225********0272 | 系统更新贷款对应单位 |
3 | 武*娥 | 410225********0240 | 系统更新贷款对应单位 |
4 | 郑*芝 | 410225********4146 | 兰考县许河乡政府 |